Sunday, October 17, 2010

20101015 (2011財政預算案 - 價格不超過35萬‧首次購屋免50%印花稅)

(吉隆坡15日訊)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宣佈,在鼓勵居者有其屋下,首次購置房屋且價格不超過35萬令吉的國民,可享有房屋買賣合約及貸款合約,分別豁免50%印花稅的優惠。

他說,凡在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簽署的買賣合約都可享有這項優惠。

這項優惠只限首次購買房屋的國民,而第一間房屋的意思是指購屋者不曾擁有或聯名購置任何房屋。

有關住宅產業包括排屋、共管公寓、組屋或廉價屋。

目前,只有購置房屋價格不超過25萬令吉的國民,才可享有豁免買賣合約及貸款合約50%印花稅的優惠。

此外,納吉也說,政府將為家庭收入少過3千令吉,並購買價格低於22萬令吉房屋的年輕人,提供10%首期付款的擔保。

他說,政府明白人民,尤其是剛踏入社會工作,月薪少於3千令吉的年輕人沒有能力購置房屋,因此,政府將通過大馬再抵押機構(Cagamas Berhad)推出“我的首間房屋計劃”,為他們提供首期10%的擔保。

他強調,這項計劃只限於家庭每月收入少過3千令吉,以及第一次購買房屋的人士。

“這也意味著,這類購屋者將享有100%房屋貸款,不必繳付10%的頭期付款。”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